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拉鍊工廠鳳山溪偷排廢水 高市環局蒐證揪出

2020/2/19 15:56(2/19 16:21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19日電)高雄市鳳山溪及所屬排水被偷排廢水事件屢見不鮮,為了更有效的揪出偷排者,環保局以連續監測儀器、縮時攝影機及空拍機做污染蒐證,果然揪出拉鍊工廠偷排,將進行裁處。

環保局科長林燦銘指出,鳳山溪上游坔埔排水屢有被偷排事件,兩個月前又接獲檢舉,於是環保局佈設水質自動連續監測儀器、縮時攝影機及空拍機做污染蒐證數日才揪出偷排事證。

環保局指出,查獲拉鍊業者以馬達將未經處理的製程廢水抽到廠區貯槽再溢流至廠區後方排溝,現場檢測水溫達40.3℃,環保局勒令業者停止排放廢水,後續將視水質檢測結果進行裁處,最高可裁處新台幣2000萬元。

環保局指出,業者屬於水污法列管事業,卻未依規定申請工廠登記證及廢水排放許可文件,屬於違規地下工廠,已違反水污法第14條規定。

環保局指出,鳳山溪中、上游已劃定為水污染管制區,4月1日將施行管制,未來只要有污染情形,不論是個人或工廠都會被依水污法開罰,罰則最重可達300萬元,列管事業單位最高罰則2000萬元。

環保局呼籲業者勿以身試法,依規定申請相關文件並妥善處理廢水,非法排放廢水污染鳳山溪,若查獲違規排放將依法予以重罰停工,嚴重者則一併移請檢警刑事偵辦。(編輯:謝雅竹)1090219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