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濱苗栗段擴大實施區間測速取締 宣導期1個月
2019/12/4 19:24(12/4 20:31 更新)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4日電)台61線西濱快速道路南通灣至白沙屯北上路段,12月起實施區間測速成效良好,公路總局與苗栗縣警局合作擴大在通霄至苑裡南下路段實施,今天開始宣導,109年1月4日展開取締。
苗栗縣警察局交通隊今天表示,台61線苗栗段已全線通車,經與公路總局合作在南通灣到白沙屯間(122.6公里至115.6公里)北上路段實施區間測速,12月1日展開取締,至今已取締382件超速;目前南下通霄至苑裡路段(122.3公里至130.3公里)的區間測速也完成系統建置,今天起為期1個月宣導,預計109年1月4日零時起開始取締,限速90公里。
交通隊解釋,以往固定式測速桿僅能進行單點測速取締,區間測速是根據車輛從區間測速起點至終點的通過時間與距離,由系統自動計算平均速率,當平均速率大於速限,即代表超速。(編輯:方沛清)108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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