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北市府:內湖五期271戶違規 將派員會勘

2019/12/4 19:16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4日電)台北市內湖五期部分土地屬工商特定專用區,北市府發現432戶繳納自住用稅率,認定疑違規當住宅使用。都市發展局今天表示,經統計仍有271戶違規,下週將派員會勘。

內湖五期違規宅狀況長年未解,依北市府資料,內湖五期重劃區鄰近內湖科技園區,採住、商分離,民國90年公告定位屬台北科技走廊產業軸帶核心;而明美公園東側土地使用分區屬工商特定專用區,都市計畫法規定不可當住宅使用,當地目前有多棟大樓;公園西側為住宅區。

北市府透過稅籍資料發現,明美公園以東的住戶繳納1.2%自住用房屋稅率,不符規定;都發局今年3月寄告知單,規勸違規戶改成非自住用稅率。

都發局今天發新聞稿表示,位於內湖五期內的明美公園東側為特定專用區,非工業區,依規定不允許作獨立、雙併及多戶住宅使用。

都發局指出,為改善內湖五期違規戶,從3月起至4月陸續寄告知單,通知所有權人不可當住宅使用規定,並聯繫稅捐稽徵處及戶政單位確認相關資料;10月底寄行政指導函給違規的432戶,呼籲一個月內申請商業登記,並改為非自住用稅率

都發局表示,統計至昨天止,仍有271戶違規,12月9日、10日將派員會勘確認住戶實際使用狀況,若所有權人無法配合,會通知陳述意見,逾期未陳述或無理由,會依都市計畫法第79條規定,開罰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拆除、改建或恢復原狀。

都發局呼籲所有權人應依規定申請改變住宅用途及稅率,以免違規遭罰。(編輯:李亨山)1081204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