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長搭公務車上下班遭檢舉 基市府:依規定處理
2019/11/27 15:23(11/27 16:11 更新)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市27日電)基隆市政府財政處長翁利芳遭檢舉搭公務車上下班,不符公務車使用要點規定,市府今天表示,翁利芳已承認有錯並自請處分,將依規定處理。
檢舉函指出,翁利芳住家距公車站約200公尺,上下班搭乘大眾運輸工具非常便利,但她卻長期貪圖自身方便,由科長指派公務車接送上下班,駕駛必須每天提早出門到市府開公務車,再到翁利芳家中接她上班,下班將她載回家後,再將公務車開回市府停放。
根據基隆市政府104年修正公布的「基隆市政府公務車輛管理及使用要點」規定,申請調派公務車輛,應符合外出接洽公務或參加會議經主管核可者、奉核定執行專案督導或考核計畫者、經機關首長指派參加會議者、其他因緊急事故派用車輛者等共7點。檢舉函提到,翁利芳上下班根本不能使用公務車接送。
根據基隆市府財政處網站,翁利芳為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公共行政系財稅輔系畢業,曾任基隆市稅務局稅務員、股長、分局主任、秘書等職,翁利芳今天中午回到市府,面對媒體詢問,一開始沒有回應,後來只說「我不知道阿」,隨後快步走上樓。
基隆市政府表示,消息出來後,翁利芳已承認有錯,並在第一時間自請處分,也有向基隆市長林右昌報告,現已交由市府綜合發展處進行行政調查,一切將按照相關規定處理。(編輯:張銘坤)108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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