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指電影院身障座位不足 北市府:稽查時合法
2019/11/5 18:24
(中央社記者梁珮綺台北5日電)台北市議員洪健益今天質詢指出,電影院的身心障礙座位設置不足,質疑市府未落實稽查;建管處長張明森表示,分期分類稽查,100至102年稽查時符合法令,但無障礙法令隨時修改。
建管處發言人洪德豪會後補充說明,若為103年1月1日以前落成的建物,已要求改善電影院室內外通路、坡道、扶手、避難層出入口、廁所等項目,並要求一廳至少要有一個身障者觀眾席。
洪德豪說,103年元旦後的建物,就須依現行無障礙設計規定,進一步要求視角、座位數量等。
台北市議會下午舉行市政總質詢及答覆,台北市長柯文哲率市府局處列席備詢。
民進黨市議員洪健益質詢時指出,台北市目前共有37間電影院,有26間電影院未依規定設置身障者座位,約70.3%不符規定。
他說,依建築技術規則,50座位的電影院,應至少要有一個身心障礙的輪椅座位;51至100個,至少需要2個輪椅座位;101個至150個,至少需要3個輪椅座位,洪健益說,部分電影院殘障席次過於接近電影銀幕,違反建物無障礙設計規範。
社會局長陳雪慧答詢時表示,身心障礙者座位通常安排在第一排;柯文哲答詢時,坦言不知道電影院設置身心障礙座位比例以及仰角角度等。
洪德豪補充,部分既有戲院的觀眾席,輪椅上不去,所以才會改在第一排,但都有符合既有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替代改善計畫作業程序及認定原則。(編輯:李錫璋)108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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