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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罰鍰提高 議員憂公有保管場車滿為患

2019/11/4 14:43(11/4 18:0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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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梁珮綺、劉建邦台北4日電)新黨市議員潘懷宗今天質詢時指出,酒駕新制上路後,罰鍰提高,機車駕駛人須繳納罰金才能到保管場取車,但有些車主乾脆不領回機車,導致保管場恐車滿為患。

台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陳明志說明,每半年會拍賣前半年扣進場內的車,有些車長期放在保管場,則是涉案或車主採用分期繳納罰款,涉案車輛須等法院裁決。

台北市議會下午舉行市政總質詢及答覆,台北市長柯文哲率局處首長列席備詢。

潘懷宗質詢時指出,酒駕新制上路後,機車駕駛人只要酒駕,皆裁罰9萬元,在罰則愈來愈重的情況下,有些車主乾脆就不領車,擔憂機車公有保管場恐「車滿為患」。

潘懷宗指出,截至今年9月30日止,警察局公有保管場查扣違規機車共有636輛,其中,未逾6個月的有481輛,當中有304輛是酒駕查扣機車;逾6個月至1年的有145輛,當中有135輛為酒駕查扣機車;1年以上、3年以下車輛有10輛。

他表示,遭查扣車輛都由各單位負責拍賣,有些車輛儘管堪用,但註銷車牌後,年份再新也不能上路,只能作為廢鐵,且拍賣後通常只夠折抵保管費與拖吊費,很少能抵罰款本金。

潘懷宗說,隨著時間流逝,公有保管場恐車滿為患,要求市府提出解決辦法。

柯文哲答詢時坦言,若一台機車放在公有保管場超過半年未領回,車主應不會領,若超過1至3年,更是完全不可能,「這個回去處理,聽起來是故意呆(帳)的」。

柯文哲允諾,將修改流程圖,看如何提高效率。(編輯:李亨山)108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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