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北夜市違法擺攤多年11/12停業 幾家歡樂幾家愁
(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31日電)「高雄市攤販臨時集中場管理自治條例」執法緩衝期11月11日將屆,違法占用道路營業20多年的瑞北夜市面臨收攤,攤商不捨難過並抱怨市府無具體配套,民眾有支持,也有惋惜。
瑞北夜市位於高雄前鎮區永豐路至永祥街間的瑞北路上,全長約一公里,每週三、週六營業,屬街道型的社區夜市,已有20幾年歷史,現有180多家攤商都是未經核准設置。
販賣冷飲的陳姓攤商表示,在這裡擺攤多年,不論是民眾還是攤商「很少人會注意落日條款的日期」,如今市府僅以一紙行政命令就要收夜市,卻未見任何具體配套,叫攤商何去何從。
賣玩具的王姓商家指出,在這裡擺攤,看到以前買他玩具的小孩長大回來逛夜市,大家都有感情,說關就關,大家真的很不捨。
林姓賣烤魷魚的攤商認為,每個夜市的攤商生態及地盤不盡相同,要轉到其他夜市繼續營業談何容易。他並酸市長韓國瑜的庶民經濟喊假的,沒有實際照顧到夜市攤商生計。
有網友也認為,落日條款到期依法關夜市,雖天經地義,但收了很可惜,因為很多夜市美食吃不到了。
高雄市政府於民國101年11月12日制訂「高雄市攤販臨時集中場管理自治條例」對未經核准設置的道路上既有攤集場於申請期限7年內,以管理委員會組織名義提出申設,獲同意可繼續營業,這項猶如臨時攤販的落日條款11月11日將到期,市府隔天將依法取締。
瑞北夜市7年來在這項落日條款保護傘下違法營業,讓附近居民飽受噪音、髒亂、交通混亂之苦,由於沒有管理委員會,民眾根本投訴無門。
與夜市為鄰的張姓住戶力挺市府對違規夜市大執法,「我就住這夜市旁,每逢夜市營業帶來的噪音、環境髒亂、出入不便等惡夢終於可結束了」。
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市場管理處長吳思賢表示,市府經常接獲夜市附近民眾投訴噪音、髒亂、交通等問題,但因夜市沒有管理委員會,加上攤商有落日條款保護傘,處理起來相當棘手,往往頂多對攤商道德勸說。
經發局表示,依這項自治條例違法占用道路的攤販屆時未完成就地合法程序,11月12日起警方得依道路管理條例處新台幣1200元至2400元,得連續開罰。高雄市警察局也指出,屆時將配合加強整頓並取締違法占用道路營業的攤商,以維市容觀瞻及交通安全秩序。
經發局指出,屆時全市會有50多處攤販集中場受影響,以夜市居多,包括走過30多年的前鎮區一德勞工夜市300多攤攤商,以及瑞北夜市180多攤攤商都將面臨收攤命運,會輔導業者轉型或協助攤商轉至其他合法場地營業。(編輯:張芷瑄)10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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