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指捷運聯開宅遭不當轉租 北市府:清查改善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25日電)台北市議員發現有不動產公司標捷運聯開宅當二房東,包含小碧潭站等3處,其中同一家公司得標多戶,要求檢討契約。捷運局表示,已要求該公司提供資料清查,未改善可解除契約。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高嘉瑜今天召開記者會,她指出,日前接獲申訴有一家公司得標多戶捷運聯開宅,並對外招租,房租價格比台北市政府推出社會住宅租金還低,包含小碧潭站美河市、辛亥站敦南捷境、蘆洲站希望城市都有類似狀況。
她說,經調資料發現,這家公司投標時曾獲得4次標案,但捷運工程局事後卻無公布任何投標相關資料,該公司得標後還在租屋網公布捷運聯開宅出租訊息,當起二房東,要求捷運局檢討現行委託出租方式,杜絕有民眾或房仲公司透過公有房舍炒作租金。
出席記者會的捷運工程局資產及財務管理室主任徐淑慧指出,經議員日前召開記者會後,已發文要求該公司說明,會要求業者27日前提出相關資料,若仍持續類似狀況,最嚴重可解除契約,但因要考量現行承租戶權利,不排除透過協調,移轉租賃權。
她說,至於招標狀況,當時投標時採公開招標,且政風處等單位也會派員監標,得標公司並由委員會進行評選,評估包含履約能力等內容,不會只獨厚一家的狀況。
捷運局發布新聞稿表示,針對聯合開發住宅出租作業,是依「台北市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公有不動產租售自治條例」第6條規定辦理,出租或出售均要公開招標,為讓民眾了解聯開宅實際承租價格,除得標者個人資料外,其餘內容都會公開在官網,歡迎查詢。
捷運局指出,統計聯開宅轉租情形,有11處基地,共801戶住宅,以個人、公司標租3戶以上有23人,共161戶,集中小碧潭站、蘆洲站、辛亥站、大坪林站。
捷運局表示,依住宅租賃契約書轉租約定,除經同意外,承租人不得辦理出借、轉租,如須轉租,應申請並獲同意後,才可轉租;現已清查違反契約承租人,並發文要求限期改善,針對租賃契約規範較不嚴謹部分,後續由律師協助修訂。(編輯:李錫璋)108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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