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傳到市府領國旅抵用券 桃園市:錯誤訊息
2019/9/23 12:20(9/23 13:01 更新)
(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23日電)近來有民眾到桃園市政府要求領取國旅補助的住宿及消費抵用券,原來是網路上有人轉傳錯誤訊息,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今天表示,抵用券需依規定登記辦理住宿後由旅宿業者發送。
因應中國緊縮陸客來台,交通部祭出新台幣36億的「國旅秋冬遊獎勵方案」的國旅補助方案,包括自由行週日至週五住宿每房獎助1000元等,經濟部也配合發放夜市抵用券,刺激觀光消費,9月起陸續上路。
近日網路訊息瘋傳,請民眾到桃園市政府申請擴大秋冬補助的錯誤訊息,導致許多民眾前往市府申請。觀旅局表示,市府並無直接發送住宿及任何消費抵用券,民眾需依規定至參與擴大秋冬補助的旅宿業辦理住宿,並由業者於住宿現場抵扣房價1000元,同時發放夜市抵用卷200元。
觀旅局表示,夜市抵用券使用期間從9月16日至12月31日止,不分平、假日皆可適用,但每一身分證限領取一次。不過抵用券須在投宿地區內的合法夜市使用,不可跨區。相關抵用券不得兌換現金、也不找零,同時只能在貼有「歡迎使用夜市抵用券」貼紙的攤位使用。(編輯:方沛清)108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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