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訂約聘雇考核惹議 高市文化局盼勿斷章取義
2019/9/18 14:02
(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18日電)高市文化局自訂「約聘雇人員考核原則」被質疑整肅異己,文化局今天指出,相關考核原則公務人員及約聘僱人員皆一體適用,絕無故意羅織罪名,希望外界不要斷章取義。
高市文化局昨天通過「約聘雇人員考核原則」第三條列了12項「罪狀」可簽報局長開除包含「洩漏機密、侮辱長官、挑撥離間、誣陷同事、破壞紀律、言行不檢、損害聲譽、存心刁難、曲解法令、不良後果、圖謀不法、貽誤公務」。
「Wecare高雄」認為,約聘雇人員考績效不好就可以不續聘,文化局自訂法規原因無他,因為文化局醜聞一直爆,事務官動不了,就找一年一聘的約聘雇人員開刀,可能以這項新規定加以羅織罪名。
高雄市文化局對此表示,純屬斷章取義並非事實,「約聘雇人員考核原則」的草擬均比照公務人員考績法相關規定,依程序規定辦理,外界應細看條文而非斷章取義。此原則屬局內內規,目前仍在行政程序簽核中,待公布後即實施。
文化局指出,為加強管理並落實考核,市府其他機關針對公務人員及所屬約聘僱人員也訂有平時考核原則及相關規定,文化局比照公務人員考績法擬定約聘僱人員考核原則並於昨天局務會議中討論;為確保對外服務不致有刁難民眾或損害團體紀律情節重大情形,因而有一些規定。
文化局強調,相關考核原則公務人員及約聘僱人員皆一體適用,且條文中強調需情節重大且查有確實證據,也會給予當事人說明陳述機會並經考績會多數決,絕無權威時代故意羅織罪名情形,希望外界不要斷章取義。(編輯:李亨山)108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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