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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定置網漁業權實名制 違規者最高罰15萬

2019/9/12 18:47(9/12 22:2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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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澎湖縣12日電)澎湖海域定置網具捕魚,今天起全部都要取得漁業權執照的實名制,違規者將依漁業法處以新台幣3萬至15萬元罰鍰。

澎湖縣政府輔導定置網業者完成網具實名制,澎湖縣長賴峰偉今天前往馬公鎖港海域視察時表示,未來在澎湖海域設置的定置網具,都必須記名,業者必須負起網具管理,廢棄漁網不可隨意丟棄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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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峰偉說,維護海洋資源,活化海洋政策,實施網具實名制是活化海洋12箭之一,縣府在清理海底覆網,如同大海撈針,在先前任內清理7萬4000公尺海底覆網,今年迄今清除6萬6000公尺廢棄陳年漁網,未來3年將清除18萬公尺,讓海洋得以復育。

農漁局長陳晶卉表示,縣府輔導業者落實定置網實名制,向業者說明定置網具實名制,全縣在馬公鎖港海域的5家定置網業者,均完成網具標示漁業權執照號碼,未來違規設置者依漁業法處以3萬至15萬元罰鍰。(編輯;黃世雅)108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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