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止仿冒混充 苗縣東方美人茶產地標章收費制
2019/8/20 17:39(8/20 17:51 更新)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20日電)苗栗縣東方美人茶品質優良,為避免仿冒或混充,苗栗縣府今天審議通過「苗栗縣東方美人茶產地證明標章收費標準」,經審查合格後核發產地標章,確保茶農及消費者權益。
苗栗縣政府農業處訂定「苗栗縣東方美人茶產地證明標章收費標準」,今天在縣務會議中審議通過,未來茶農申請該標章,審查費每筆收費新台幣200元,標章每張收費3元。
苗栗縣農業處副處長陳樹義表示,苗栗縣東方美人茶栽植面積約300公頃,茶農用心烘焙製茶技術在全國評鑑中屢獲佳績,甚受國內外品茗市場喜愛,每年評鑑競賽結果尚未出爐,不少參賽茶已被訂購一空,得獎茶更是身價翻漲,坊間出現仿冒、混充品透過網路販售情事時有所聞。
陳樹義說,為確保縣內生產的東方美人茶品質優良供消費者辨識,並維護茶農權益,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產地證明標章開放茶農自由申請,縣府將派員至茶園、製茶廠現地勘查、抽樣並寄送至茶改場品評以及進行藥檢,審查合格後派員至現場產品貼標,每一張產地標章都有編號及防偽功能,品質有一定保證。
陳樹義指出,過去縣內評鑑獲獎的東方美人茶,縣府在茶葉罐貼有鈔券等級的防偽標籤,但對於未參賽的茶農、茶園品質未必能夠充分掌握,將加強推廣茶農申請產地證明標章,提升自有茶葉品質水準,維護苗栗優質東方美人茶名號,對茶農、消費者將是雙贏。(編輯:李錫璋)108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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