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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東基金補助電動機車 花蓮累計5年近5千輛

2019/8/2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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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盧太城花蓮縣2日電)花蓮縣政府推廣民眾騎乘低污染電動機車,申請花東基金補助汰舊二行程機車換購及新購電動機車,5年已補助4905輛,民眾反應熱烈,今年度補助額度已滿。

花蓮縣政府表示,縣政府於民國103年向中央提送「花蓮縣綜合發展實施計畫」,申請花東基金補助汰舊二行程機車換購及新購電動機車,民眾在得知補助訊息後,申請補助情形相當踴躍。

花蓮縣政府表示,自開放申請後,104年申請數為705輛,105年至108年每年1050輛電動機車購車優惠補助,5年共計補助4905輛,每輛補貼新台幣2萬元。

今年度自1月開放申請至6月24日止,1050個名額已全數用罄,而礙於經費編列,今年度無法再追加預算或增額補助。

不過,電動機車購車補助仍可申請經濟部工業局、環保署及花蓮環保局汰換二行程換購最高補助1萬6500元。如果不是汰換二行程機車,單純新購電動機車最高補助1萬3900元。

花蓮縣政府環保局長饒忠表示,為打造更便捷騎乘環境,下半年將持續輔導電動機車業者設置電池交換站,今年度預計在縣內再增設10座以上,以提升騎乘電動車電力補給便利性,讓更多的鄉親朋友們能夠一起響應騎乘電動機車,讓花蓮的鄉親或前來旅遊的朋友們都能大口呼吸,享受花蓮優良的空氣品質。(編輯:謝雅竹)108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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