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指半年賣地獲53億 中市府:配餘地非市有地
2019/6/21 19:18
(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21日電)台中市議員江肇國今天說,市府半年賣市有土地獲利新台幣53億,又喊配餘地非市有地,玩文字遊戲;市府表示,標售的配餘地屬自償性基金財產,盈餘用作市政、社會福利、弱勢補助。
台中市地政局表示,市府5月底依法標售新光區段徵收配餘地,屬於自償性基金財產並非市有土地,依法可辦理標售,盈餘均撥入平均地權基金,用於充實市政建設、弱勢族群補貼或其他社會福利。
江肇國今天在臉書專頁貼文指出,市府說賣掉配餘地,不算市有土地,但配餘地的管理人為台中市政府,唯一能賣地的就是市府,賣地的錢也是進到市府基金,過程還不用經過議會同意,說賣就賣。
江肇國表示,新光段區段徵收的配餘地,前市府認為區位好、地段佳、交通便利、機能完整,已著手都市計畫變更程序、地方說明會,希望將住宅區土地變更為低碳太平產業園區,帶動地方產業活絡,「只租不售」,根本沒有出售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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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肇國指出,但是盧市府直接終止整個計畫變更,並把其中最值錢的4.7公頃一次標售,現卻又將賣地的決定推給前朝,新光段的區域徵收已開發完成、財務也結清,根本沒有賣地的必要,為何欠錢的是水湳園區、捷運機場,但卻賣新光段土地。
地政局長吳存金表示,太平新光地區區段徵收配餘地8.6公頃,前市府規劃變更為創新產業專用區,目前仍在都市計畫草案研擬階段,未來朝低碳創業生活區方向規劃,這與正執行中的太平產業園區為不同計畫,兩者不應混淆。(編輯:陳俊碩)108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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