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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動保處:犬貓滿3月齡絕育後才開放認養

2019/6/19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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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19日電)新北市動保處今天宣布,在「動物之家」認養幼齡犬貓,只要滿3月齡以上犬貓都需完成絕育後才開放民眾認養,若民眾堅持認養未足3月齡犬貓,需切結於犬貓滿5月齡前完成絕育。

動保處指出,依據動物保護法規定,飼主應為犬隻辦理絕育,若未提出免絕育申報者,就可能遭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因此,動保處邀集各界專家學者開會討論後,決議訂定新北市「動物之家」認養幼齡犬貓最小絕育月齡的規定。

動保處表示,大家決議要求各動物之家犬貓3月齡以上需完成絕育後再開放民眾認養,若民眾堅持認養未足3月齡犬貓,飼主也需切結於犬貓滿5月齡前完成絕育手術,如因動物個體因素有不適合進行絕育手術的情況,應提出獸醫師診療證明提供動保處備查。

動保處長陳淵泉表示,已要求各動物之家依規定為犬貓完成絕育,但若民眾已飼養的犬貓雖未規定絕育月齡,但建議於犬貓6到7月齡進行絕育手術,否則若被查獲未絕育時,可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農業局長李玟表示,到新北市8所動物之家認養犬貓很便利,讓毛寶貝們絕育後再到新家庭,不僅可省去飼主再帶去絕育的麻煩,還可免除發情期行為困擾及降低乳腺腫瘤發生機率。(編輯:李錫璋)108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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