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土地油污 環保局儘速本週清理完成
(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6日電)環團PO文「橋頭區筆秀村工廠土地油泥污染」,高市環保局說明「污泥」是專業運入木屑吸附的廢油漬,非有害事業廢棄物,全案屬正執行中清理作業;並要求地主儘速本周清理完成。
對於這件土地油泥污泥案,高雄市長韓國瑜今天受訪說,已有一段很長的時間,指示環保局、民政局處理一定要讓橋頭民眾生活環境乾淨。
環保局廢棄物管理科表示,該場址污染情形早在107年10月即已查獲在案,經要求地主依法儘速清理,地主今年1月檢送處置計畫書,經審核並經2次補正,檢附完整檢測報告,5月7日函核准在案。
至於廠商清理過程所產生惡臭,環保局在5月30日依法舉發裁罰10萬元,並持續追蹤廠商清理完成,同時督促業者需將尚未處理的廢油泥鐵桶以帆布覆蓋、木屑吸附漏出油漬,減少異味。
環保局要求地主依廢棄物清理法第71條,提出土地堆置約1500桶廢棄鐵桶、塑膠桶(非有害油泥、廢油混合物)的「廢棄物處置計畫書」,經核定後才能依法進行清理。所以目前這處場址廢棄物處置計畫是經核定後,屬正在執行中的清理作業,清理流向委託合法清除處理機構進行處理。
針對環保團體舉報疑點,環保局澄清說明,包括「場址內疑黃色、咖啡色污泥」,其實是黃姓地主委託合法專業廠商所運入的木屑,用以吸附洩漏於混凝土地表上的廢油漬,黃色為木屑原色,吸附廢油後呈現咖啡色,以太空包打包後,即委託合法業者清除、處理;原堆置現場的廢鐵桶,內容物經取樣檢測,非腐蝕性、易燃性及含重金屬的有害事業廢棄物,屬一般事業廢棄物。
據場清運負責人黃姓業者表示,現場僅剩清理後換桶廢鐵桶約100桶,有異味的非有害油泥及廢油混合物皆已清運完妥;現場土地油污將以木屑覆土清理完成後盛裝於太空包後一併清除,剩餘廢鐵桶將送合法機構處理。
環保局要求黃姓地主後續處理重點事項,包括要求儘速於本周清理完成,並確依處置計畫書內容執行,作業期間避免二次污染,清理完成後相關資料檢送環保局。現場遺留換桶後殘破鐵桶及桶內殘留廢棄物,需委託合法處理機構處理後,再送交機構進行再利用;現場吸附油泥木屑,也需依規定委託合法機構處理。
後續清理布分,環保局會加強監督並不定期派員現場稽查監督,除要求不得衍生二次污染外,所有離場的廢棄物採聯單管制數量流向,清除車輛全程需以GPS追蹤。
清理過程倘有產生空污異味,若超過法規標準將依法開罰,避免在清理過程中造成當地環境污染。待地主清理完成後,環保局將安排進場進行調查,確保土壤或地下水未受到廢油污染。(編輯:孫承武)108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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