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囤房稅調降 議員認無效促市府修正
(中央社記者梁珮綺、劉建邦台北30日電)台北市議會2年前三讀通過「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案,建商囤房稅調降為1.5%;社民黨市議員苗博雅今天質詢時說,房子沒有因此賣更快或更便宜,要求市府修正。
台北市長柯文哲下午到市議會進行市政總質詢及答覆,他答詢時表示,當時會調降建商囤房稅,議會的理由是房市不景氣,「應該設一個落日條款,到什麼程度時要回到(寬限期)1年」。
市議會2017年三讀通過「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案,建商的囤房稅從3.6%調降為1.5%,只要是當年7月5日起取得使用執照的銷售中新屋,3年內皆適用。而主張自住採輕稅、囤房採重稅的柯文哲,當時直言「被偷襲」。
苗博雅今天下午質詢時指出,修正案實施至今,發現2017年與2018年屋齡5年內的新屋銷售數字差不多,實價登錄新成屋的每坪平均數,也在每坪平均75萬元上下,相差無幾。
苗博雅表示,若以台北市豪宅拉高平均數為由,認為平均數作為依據不適當,她也找了中位數,2017年中位數為每坪68萬、2018年中位數為每坪70萬,「結論10個字:沒有賣更快,沒有更便宜」。
她說,一般民眾若名下有2、3間房,就被政府視為炒房而課以重稅,建商蓋好房子後,不願降價求售,囤房稅反而不增反減,相當不合理。
苗博雅說,當年市府版的修正案為寬限期1年,卻沒想到市議會大放送,改為3年,指政策成效是一場空,要求財政局盡快提案送入議會審查,「你們有沒有在遊說?第一會期都快結束了,都還沒收到財政局資料」。
柯文哲說,估計現在送,修正案也不會過關。但他也表示,「應該設一個落日條款,到什麼程度時要回到(寬限期)1年」。
苗博雅說,無論是縮短寬限期或提高稅率,「可以二擇一,或兩個都做」,盼市府給予市民一個合理的居住條件,財政局長陳家蓁允諾,會研議,並盡快提案。(編輯:張銘坤)108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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