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登記和伴侶註記落差 北市將和中央研議解決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14日電)台北市開放預約登記24日同婚,多名市議員今天指出逾700對同性伴侶註記者仍未預約,盼有緩衝期;民政局長藍世聰說,既然合法就不應兩軌制,將持續和內政部研議解決。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在民國106年5月24日做出第748號解釋,認為現行法令未保障同性婚姻、違憲,要求主管機關在解釋公告後兩年內,修改相關法律;若逾期未完成法制化,相同性別2人得依民法婚姻章規定,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台北市議會民政委員會今天上午進行「接受同性婚姻登記之整體配套措施」專案報告,藍世聰報告指出,台北市12行政區戶政事務所受理電話及現場預約5月24日同婚登記,截至5月13日統計,已有148對同性伴侶預約。
由於同性伴侶註記的法律效力不如結婚登記。藍世聰指出,目前北市受理同性伴侶註記已有885對,其中仍有逾700多對尚未預約登記同婚,針對兩者法律差異問題處理,將持續和內政部討論。
他同時提到,關於同性伴侶親子註記部分,則需待立法院後續立法進度,再視狀況處理。
社民黨籍台北市議員苗博雅指出,若立法院17日通過同婚立法,針對700多對同性伴侶註記者要如何處理;另,若立法結果不如挺同團體所預期,又如何處理堅持依前法登記同性結婚者。
時代力量黨籍台北市議員黃郁芬也建議,應向內政部反映不能立即廢除同性伴侶註記辦理,且至少需有一年半緩衝期,希望同性伴侶權益不要在5月24日後失去。
親民黨籍台北市議員黃珊珊則指出,婚姻登記是影響親權和繼承等法律關係,和同性伴侶註記的法律權益有相當大的差距,建議北市府應加強溝通和對外說明法律問題。
無黨籍市議員李慶元也說,同婚登記將面臨親子收養問題,困難且複雜,加上國內代理孕母法律問題仍難以突破,是否能克服相關難題。
藍世聰表示,會持續和內政部討論關於註記和同婚登記間的落差處理,既然合法就不應兩軌制,一切依法行政,也希望會有緩衝時期因應。
同婚立法進入倒數階段,立法院今天進行朝野協商,針對3個專法版本逐條討論,希望在17日前完成立法。(編輯:李錫璋)1080514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