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苗縣春節計程車收費 按表加收3成

2019/1/25 13:02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25日電)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今天指出,民國108年農曆春節期間,從初夕前一天到大年初六、共計8天,苗栗縣境內計程車運價將按表加收3成。

因應春節連假即將到來,苗栗縣政府與縣內計程車公會協調,今年計程車運價調整方式,比照去年農曆春節期間實施標準。加成計費時間,將從農曆除夕前一天(2月3日)零時起,至初六(2月10日)24時止,共計8天。

工商發展處指出,春節期間的計程車運價按表加收3成方案,將於2月11日零時起恢復原規定收費。民眾若發現有未依規定收費或拒載等情況,可撥打申訴電話,向新竹區監理所0800-231-035檢舉。

此外,目前市面上年節應景商品陸續上市,工商發展處表示,將針對大賣場、零售業者展開不定期查核,杜絕販售「標示不完全、剪標、偽標」之商品,並呼籲民眾購買年節商品發現類似狀況時,可撥打檢舉電話037-559886或為民服務專線1999,確保商品安全與消費權益。(編輯:戴光育)1080125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