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地方攜手拚觀光 桃園市3月推旅遊消費券
2019/1/21 16:02(1/21 16:21 更新)
(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21日電)為接續交通部觀光局擴大暖冬國民旅遊補助方案力道,桃園市政府今天宣布,3月起,民眾只要在平日到桃園市飯店住宿,就有機會獲得價值新台幣1000元的旅遊消費券,一起拚觀光。
配合交通部觀光局在去年底推出的擴大暖冬國民旅遊補助方案,補助旅宿業者後,為刺激民眾旅遊意願,桃園市政府發布新聞稿表示,市府將配合推出旅遊加值方案,民眾只要在平日(週日至週四)到桃園住一晚,每房就送價值1000元的「旅遊消費券」。
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長楊勝評表示,每本「旅遊消費券」包含10張消費券,每張面額100元,內有價值100元的小烏來天空步道門票,以及好店消費、好禮消費與觀光工廠各300元的使用額度,遊客只要憑券就可到限定店家折抵消費。
楊勝評表示,旅遊消費券預計從3月起開始發放,初期規劃一萬間住房,消費券使用效期3月至5月,為擴大在地消費效益,消費券的使用不分平假日,期望透過地方政府的力量,在旅宿業外,也能帶動整體觀光產業的發展,行銷桃園市特色觀光工廠及歷年嚴選的桃園好禮與好店,預計農曆年後將活動細節發布於市府網站。(編輯:方沛清)108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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