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達電廠機組展延操作 環團要求停發許可
(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11日電)南部反空污大聯盟等環保團體今天要求高雄市政府停發台電興達電廠燃煤3、4號機組申請展延許可;環保局說,展延案仍在審查中,會依法嚴格審查,並規劃局長袁中新夜宿當地。
高雄市環保局空污與噪音防制科表示,已要求台電公司提出具體改善計畫,並依法嚴格審查興達電廠操作許可;如果台電無法提出具體整體改善計畫,不排除針對污染量最大的興達電廠採取更嚴格的行政管制作為。
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操作許可證每次展延有效期為3至5年,但因高雄市位於總量管制區,環保局自民國106年起只核發興達電廠1年有效期操作許可證,並逐年檢討要求生煤減量,且於空污季節要求降載減排發電。
為減緩秋冬季空氣污染,高雄市環保局對燃煤電廠生煤使用採取降載減排、許可管制、加嚴標準等多管齊下的應變措施,例如106年在許可證展延時,先將興達電廠生煤許可量降為105年實際用量,再要求秋冬季使用量再減兩成,實際減少62萬2000多公噸生煤使用量,減少排放硫氧化物約900公噸、氮氧化物700多公噸。
另外,在107年審核興達電廠1號及2號燃煤機組操作許可時,再要求107年12月至108年11月的秋冬季節生煤使用量刪減約44萬公噸,減幅達3成。
中南部地區因東北風減弱易導致污染物累積,因此要求興達電廠降載減排發電,並啟動空氣品質不良應變機制如灑水洗街和營建工地周圍增加灑水頻率,要求主要工廠降載減排。袁中新為落實市長韓國瑜政見及回應環團訴求,規劃夜宿當地了解興達電廠附近空氣品質。
袁中新重申高雄市空污管制會在總量管制架構下,朝向「實質減量、優化管理」的策略,除了興達電廠減少燃煤外,也持續推動各項污染製程改善及加裝空污防制設備,包括與中油公司研擬高雄地區提供含硫量0.5%以下的重油方案。(編輯:翁翠萍)108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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