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加碼生育津貼 苗縣府:尊重不鼓勵
2019/1/10 18:11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10日電)苗栗縣現行生育津貼每胎發放新台幣6600元,三義鄉公所今天宣布加碼補助1萬元。縣府表示,生育津貼屬中央規範「非法定」社福支出,對各鄉鎮自辦加碼「只能尊重,但不鼓勵」。
三義鄉長呂明忠今天宣布實施婦女生育津貼,每一胎補助1萬元,希望在少子化壓力下,補強育兒經濟支持;根據新公告「三義鄉婦女生育津貼實施辦法」凡今年起出生之新生兒,辦妥入籍登記,新生兒父母其中一人設籍三義鄉,並居住達一年以上,即可申領。
呂明忠指出,三義鄉人口逐年下滑,單就新生兒數,民國96年度有172人,至107年已降至95人,在公所財政無虞下,一年編列200萬元相關預算足以支應,也感謝前鄉長徐文達及第20屆鄉民代表的支持。
此外,三義鄉公所近日也將召集轄內國小校長研商討論自辦國小、幼兒免費營養午餐政策,希望在108學年度實施。
苗栗縣政府4年前爆發財政危機,生育津貼從原本每胎3萬4000元,逐步縮減至現行的6600元;部分鄉鎮市額外加碼發放生育補助,包括獅潭鄉每胎補助1萬元,三灣鄉前兩胎均為2000元、第3胎起5000元、遺腹子5000元,通霄鎮每胎500元及禮品。
對於各鄉鎮自辦加碼提供生育津貼,縣府民政處表示尊重;不過,主計處長陳榮貴指出,包括營養午餐、生育補助等,均屬中央規範之「非法定社會福利支出項目」,恐使財政走向惡化,在年度預算考核上都會予以扣分,站在行政督導立場「並不鼓勵」,但基於鄉鎮公所財政自主,縣府只能善意提醒,盼各公所遵守中央所定財政紀律原則,健全地方財務。(編輯:張銘坤)108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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