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防堵豬瘟 部分養豬戶退場廚餘不餵豬
(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陳朝福28日高雄電)高雄市農業局加強非洲豬瘟防疫,積極輔導高風險的廚餘養豬戶辦理離牧或產業轉型,環保局自明年1月1日起回收的廚餘不再餵豬,將先進行瀝水再焚化。
高雄市農業局表示,為讓土地合法使用且有意退場的廚餘養豬業者,可依退場補助標準,按豬舍面積及廢水處理設施容積計算,區分豬舍面積100平方公尺以下、100至500平方公尺及500平方公尺以上3個級別,分別提供20萬、30萬及50萬元獎勵金,加上相關拆除補助,最高可獲得617.5萬元補助。
農業局也鼓勵廚餘養豬業者改用飼料養豬,業者自申請改用飼料飼養直到108年9月底,每頭最高將補助2200元,每場補助頭數以牧場登記頭數為上限,未取得畜牧場登記證者,則以豬舍面積換算最高飼養頭數為上限;有意願申請改用飼料補助或自願性退場業者,可於108年1月2日起至3月底止向所在地區公所申辦。
至於廚餘豬農戶轉型過渡期間,農業局除要求廚餘養豬業者應符合環保署規範,廚餘應經高溫蒸煮達中心攝氏90度以上至少1小時,才可用於餵飼豬隻,環保單位也將落實稽查,對未符規定者依廢棄物清理法進行裁罰。
高雄市環保局今天表示,因非洲豬瘟疫情持續升溫,加上農委會於公告飼料養豬補助政策及廚餘養豬戶退場補助標準,原收受環保局回收養豬廚餘廠商因擔心豬隻受到非洲豬瘟影響,考量保護自身財產權益下,於12月31日收受契約期滿後將不再收受高雄市養豬廚餘。
養豬廚餘為民眾日常排出廢棄物之一,高雄市環保局每日收受養豬廚餘約90至110公噸,因應回收養豬廚餘廠商停收,高雄市環保局除加強宣導民眾落實養豬廚餘及堆肥廚餘分類外,自明年1月1日停收日起回收的養豬廚餘將先進行瀝水,降低含水率,再進行焚化的後續處理。
高雄市府啟動豬瘟防疫作為包括,由農業局全面輔導轄內養520戶豬場及4處肉品市場加強門禁管制及例行消毒工作;衛生局針對市售端加強查緝違法大陸豬肉製品;環保局針對轄內36戶廚餘養豬場加強掌控並依規定要求蒸煮後才能再利用,有效阻絕病原傳播途徑。海洋局也配合海巡署針對全市各漁港加強查緝非法走私肉品,並宣導廚餘勿上岸。(編輯:吳佳穎)1071228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