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警察腦死器捐 家屬要讓大愛延續
2018/11/27 10:04(11/27 10:33 更新)
(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27日電)國道公路警察局楊梅分隊員警23日在國道1號處理事故時,遭後方車輛高速追撞警車,造成車內2警員受傷,其中王黃冠鈞經醫院搶救4天後判定腦死,家人決定讓王黃冠鈞器捐延續大愛。
國道公路警察局楊梅分隊3名員警,23日凌晨1時許,前往國道1號南下湖口路段處理故障車輛,但在其中一名員警下車擺放三角錐時,後方一部汽車卻高速追撞警車,車內2名員警受波及,其中21歲的王黃冠鈞在送醫急救後昏迷指數3,並轉林口長庚醫院救治。
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今天表示,經過院方多日治療,王黃冠鈞病情並未好轉,昨晚醫生判定腦死,家屬在考慮之後決定為他器官捐贈,並已開始進行相關的程序預計下午進行,希望將王黃冠鈞的愛延續,讓需要的人能夠活下去。
王黃冠鈞的爸爸表示,醫生在病情分析時說明,王黃冠鈞腦部受損嚴重,腦部已開始衰退,器官接收不到指令,因為大家的祝福,王黃冠鈞也將這個祝福分享出去。所以家人做了一個決定,就是將王黃冠鈞的愛(生命)延續出去,讓需要的人因為王黃冠鈞的愛活下去。(編輯:陳俊碩)107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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