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中市第三次電力業加嚴草案通過 管制重金屬

2018/10/15 16:19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15日電)為改善台中火力發電廠空污問題,台中市環保局研擬第三次電力業加嚴草案於今天在市政會議中通過,將送行政院環保署會商核定,加嚴管制重金屬與酸性氣體排放標準限值。

環保局表示,市府為改善中火空污,「源頭減量、管末減排」雙管齊下,除了去年大減中火500萬噸生煤許可量,讓中火1到9月的燃煤量,較去年同期約減少139萬噸,創歷年新低,也督促中火針對老舊燃煤機組更新污染排放改善設備。

環保局今年再修訂第三次電力業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草案,參考美國環保署「水銀暨有毒氣體排放標準(MATS),加嚴重金屬與酸性氣體排放標準限值,將汞、砷、鉛、鎘、鉻、鎳、銻、鈹、鈷、錳及硒等11項重金屬與氯化氫,納入排放標準管制,並同時以小時排放濃度限值與年排放總量限制進行管制。

環保局表示,目標督促中火於111年10月1日前完成改善,屆時既有燃煤機組空污排放量將大幅削減,粒狀物、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排放量將分別削減745噸、7988噸及1萬474噸,其整體減排比率將達5成以上,有助於台中空氣品質進一步提升。

環保局長白智榮指出,台中市早在88年即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授權訂定電力業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並於101年進行二次修訂;今年度為督促中火持續投入空污改善,啟動第三次加嚴,針對粒狀物、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汞管制限值及有害空污物定期檢測項目等進行增修訂,排放標準草案參考國內外最新的空污防制技術與排放標準訂定。(編輯:陳俊碩)1071015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