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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大樓火警 新北:須第三單位鑑定結構

2018/9/14 16:49(9/14 22:0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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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林長順新北14日電)新北市府工務局施工科長潘亮宇今天表示,新莊興建中的大樓火警,已經勒令停工。初步調查結構與塔吊基座安全無虞,但須委託第三公正單位鑑定結構安全後才能申請復工。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昨晚7時許獲報,指新莊區中央路某建案傳出火警,現場為24層樓興建中的建築物,火勢由16樓起火燃燒並延燒。

潘亮宇下午向記者說明,新莊區中央路一棟興建中的大樓昨天發生火警,今天會同台灣省結構技師公會、新北市建築技師公會前往會勘。

他說,一行人以徒步方式登上15樓、16樓,並且依據消防局的建議,只到16樓勘查,不往上前進以避免危險。

潘亮宇表示,消防局初步認為,起火點應疑似在16樓開始起火燃燒,並往下延燒到15樓部分的區塊。由於整棟建築大樓工法為SRC(鋼骨鋼筋混凝土)施工,有混凝土包覆不會讓大火延燒影響鋼骨。

同時,潘亮宇說,兩個技師公會初步認為結構安全無虞,不過,業者必須再委託第三公正單位針對結構安全鑑定、審查,透過必要的鑽心、穿透、抽樣,以瞭解結構強度是否受影響。

潘亮宇指出,已依建築法第58條勒令工地停工,業者必須做結構安全鑑定後,確認是否有哪些區域須以補強或拆除方式復工。(編輯:梁君棣)107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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