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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公勇路拆除案闢謠 縣府還原過程

2018/7/21 18:02(7/21 18:4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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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程啟峰屏東21日電)「公民行動影音資料庫」流傳7月16日屏東市公勇路拆除影帶,遭指讓不同意戶感受言語脅迫。當日指揮拆除作業的屏東縣政府工務處長楊慶哲今天澄清,對過程遭斷章取義感到遺憾。

楊慶哲透過新聞稿提出三點說明還原當天經過。首先,當日計畫拆除3戶同意戶,縣議員蔣月惠到場關心時,曾向其說明清楚並非拆除不同意戶。

第二,現場指揮中心先開會討論環境整理、機具退場等事宜,由於其中1戶與不同意戶的房屋界面相連,考量建物結構安全問題,需審慎處理,當時適逢楊姓不同意戶至現場指揮中心協商自動拆除獎勵金事宜,因此緊急請工務處副處長毛子良趕至現場,協助後續拆除作業。

第三,在與楊姓不同意戶協商過程中,他透過電話請毛子良依開會結論處理,及說明他和楊姓不同意戶協商情形,沒想到通話內容被斷章取義,造成外界誤解。

楊慶哲指出,內政部在民國104年10月15日核定變更屏東市都市計畫,並於徵收計畫通過完成程序後,縣府於106年8月7日公告辦理公勇路拆除工程,且同意戶均已搬遷,剩下空屋,依法可進場拆除。縣府曾於6月25日發函邀請不同意戶6月28日開會討論,但當天無人到場。

楊慶哲說,拆除作業需動員許多單位配合,包括交通維持、工地安全等,為免影響早上的上班上課通勤民眾交通,因此相關單位與機具於清晨5時集合提前進場準備前置作業,上午8時30分才開始執行。

縣府表示,在地價評議過中,參考周邊市價最上限來訂定,與地主溝通過程中又陸續增加自動拆遷獎勵金、門面修復費等補貼方式,給地主最大誠意的補償;16日執行同意戶拆除作業時,也一併與尚未同意的地主溝通,可能現場混雜,導致混為一談,希望外界不要再以訛傳訛。(編輯:陳政偉/孫承武)107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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