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泰紙業申請復工引反彈 彰化環保局嚴審
(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彰化縣19日電)東泰紙業申請復工,但紙廠曾因污染多次遭罰,彰化縣芳苑鄉民擔心紙廠復工恐危害環境及身體健康,今天齊聚紙廠前表達反對立場。彰化縣環保局說,將秉持程序及嚴謹態度審核。
東泰生技紙業股份有限公司向彰化縣政府申請復工,由於紙廠過去曾排放未經處理廢水,遭彰化縣環境保護局查獲,上百名居民及環保團體今天在芳苑鄉東泰紙廠表達反對立場,並演出「掃出去、滾出去,反對東泰設廠」行動劇,希望保護居民健康及沿海養殖業。
連署反對或出席的團體有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洪宗熠、芳苑鄉長洪和炉、芳苑鄉新寶社區發展協會、芳苑鄉反污染自救會、彰化縣養殖漁業發展協會、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及村民、縣議員參選人等上百人。
洪宗熠表示,東泰紙業申請復工,但此處有養殖區,也是地層下陷區,不該讓高用水產業進來,且東麗紙廠、華德美紙廠是相關企業,都曾製造污染,因此希望不要在此設立紙廠,他會和鄉民站一起,不要讓恐污染環境的產業進駐。
芳苑鄉反污染自救會總幹事林連宗指出,以廢紙為原料的東泰紙業排放廢水有多種重金屬,有害人體健康,排放的廢氣與煙塵使空氣品質惡化,且紙廠旁就是新寶國小,噪音與臭味妨礙學童上課,還有工廠用水、進出的大貨車都影響居民生活,因此堅決反對東泰設廠。
環保局表示,東泰民國102年試車階段,因將未經處理原廢水繞流排放地面水體,經查獲命令停止試車及駁回公司申請許可,雖然東泰去年提出第一次重新申請,但因超過補正期限,今年初駁回申請。
環保局指出,東泰今年6月19日第二次提出申請,並在7月4日補正資料。但此案申請階段發生多次民眾抗爭,要求東泰須依公害糾紛處理法,提出和地方政府機關或團體簽訂環境保護協定,並經民事法庭公證生效,但東泰繳交資料只有近百名民眾同意書,未見協定書。
環保局說明,有關東泰重新申請的事業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應簽訂環境保護協定及設置水質、水量自動連續監測設備,另涉工廠設立登記及地下水使用等,將與主管機關會勘釐清疑慮,後續秉持程序及嚴謹態度審核,以維持環境正義。(編輯:陳政偉/孫承武)107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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