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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調查 台中電廠空污改善不佳污染反增

2018/6/6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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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廖禹揚台北6日電)台中火力發電廠一號機去年進行空污改善工程時不慎引發火災,監察委員仉桂美、章仁香調查指出,空污改善期程緩慢,生煤年用量減量有限,無實質效益,總懸浮微粒增加。

台電表示,因目前尚未收到詳細報告,待收到正式報告後,會依據報告內容研擬回覆說明,需要改善處理的部分也會配合辦理。

監委針對台中火力發電廠發電機組事故頻傳,去年9月21日進行一號機空氣污染改善工程時,不慎引起火災。此外,近來空氣污染嚴重,以燃煤為主的台中電廠成為顯著目標等進行調查,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會議今天通過監委仉桂美、章仁香的調查報告。

報告指出,台電公司為改善台中電廠一號機空污防治設備,拆除既有一號機排煙脫硫設備(FGD)吸收塔頂部時,疏於注意除霧器(聚丙烯PP材質)的易燃特性,未監督承商依規定一片片拆除吊離,導致承商便宜行事,逕採直接吊離方式施工,因防火布無法完全遮蓋,切割火花掉至除霧器而引燃火災,顯有違失。

監委調查發現,台中電廠10部燃煤汽力機組,從民國80年到95年間陸續商轉,供應國內約20%用電,是台中市最大固定污染源,歷年空污減排卻成效有限。經濟部102年7月核准「台中發電廠既有機組空污改善工程計畫」,卻遲至106年起才分4年更新一號到四號機的鍋爐、除塵及脫硫設備。

調查意見指出,空污改善期程緩慢,地方政府除要求降載救空污外,台中市政府公布「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規定4年內生煤使用量應減少40%。

調查意見表示,自治條例核定前兩年生煤年用量不得超過1600萬噸,台中電廠過去生煤年用量約1800萬噸,施工期間年減發電量10%,為1620萬噸,兩者相去不遠,並未充分發揮實質改善空污的效益。

仉桂美受訪指出,調查更發現,106年用煤量減少,總懸浮微粒卻遞增,顯示空污改善控制不佳。全案函請台電公司、經濟部和台中市政府檢討改進見復。(編輯:郭萍英)107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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