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苗縣石虎保育條例 遭議會退回研議

2018/5/29 17:30(5/29 17:58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29日電)為保護瀕臨絕種保育類動物石虎,苗栗縣政府擬定石虎保育自治條例草案送交苗栗縣議會審議,不過今天遭議員質疑可能導致開發受限,全案決議退回研議。

根據研究,石虎數量全台僅存不到500隻,其中約7成棲息於苗栗縣淺山地區,近年來因道路開發,不斷傳出石虎遭路殺事件,苗栗縣政府因此訂定石虎保育自治條例草案,規定縣府及所屬單位在棲地內興辦公共工程開發面積逾1公頃或闢路逾1公里,應事先向石虎生態保育背景專家諮詢。

苗栗縣政府農業處指出,石虎保育自治條例在石虎棲地劃設公告、指定應啟動機制之公共工程規劃、時間點、專家諮詢、施工方法、生態保育背景專家人才庫公告、石虎保育推動小組設置等方面,都有明確規範。

不過,苗栗縣議會第四審查會小組召集人林寶珠指出,針對石虎保育自治條例,經小組成員充分討論,認為自治條例規定「開發面積逾1公頃或闢路逾1公里,應事先向石虎生態保育背景專家諮詢」的規定,恐怕造成公部門以及縣民開發受限。

苗栗縣議員韓茂賢表示,苗栗縣山多田少,石虎保育自治條例將可能不利苗栗縣長久發展,經討論再三,議會決議全案退回,要求縣政府研擬更周延的條例規定,再行提案審議。(編輯:管中維)1070529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