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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新店產業園區開發符合公共利益

2018/5/24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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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24日電)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今天針對有市議員參選人投書媒體質疑新店產業園區開發案玩兩面手法一事表示,全案符合公共利益且未來結合寶高風景區可提供逾萬坪的綠地供公共使用。

時代力量市議員參選人曾柏瑜投書媒體指出,新北市府大玩兩面手法,一面宣傳新店第一公墓遷葬後將蓋萬坪公園供居民休憩使用,另一面又同時交由經發局標租、招商,萬坪公園硬生生變成萬坪工廠。

經發局科長高弘儒表示,新店產業園區自民國65年6月12日修訂新店都市計畫發布實施起即為都市計畫乙種工業區,因新北市經濟發展蓬勃,企業均表示需要土地擴廠升級轉型,經發局為解決新北市廠商產業用地需求,將4.1公頃工業用地規劃開發招商。

他表示,園區開發計畫已依法送新北市議會審議,現已完成一讀審議程序,產業園區開發可提供更多廠房面積供企業使用,預計容納超過220家中小企業進駐,創造8000個就業機會及區域發展。

他表示,園區的開發依法且符合行政程序,園區內利用降低建蔽率的設計,提供超過7200坪綠地外,結合寶高二期風景區3400坪,屆時將可提供超過萬坪的綠地供公共使用。(編輯:李錫璋)107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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