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南案遭批程序瑕疵 高市:符判決意旨
(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19日電)多個環保團體今天批評高雄市新園農場震南開發案,在未舉行專案小組會議情況下直接舉行環評大會,有程序瑕疵;高市環保局說,召開環評委員會重為審查程序,符合法院判決意旨。
高雄市新園農場震南鐵線公司環評案,螺絲、螺帽大廠震南鐵線公司獲准進駐台糖新園農場設廠,周邊居民許東源、漁民李耀慶等人擔憂酸洗廢水污染附近農田、河川,提起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去年8月撤銷震南鐵線的環評審查結論,最高行政法院今年2月判決撤銷確定。
高雄市環保局今天舉行環評大會審議「震南鐵線股份有限公司設置產業園區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地球公民基金會、路竹新園農場促進會和環境法律人協會及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等多個團體,到環保局門前表達對於高市府程序瑕疵不滿,拒絕程序違法和反對酸洗廠。
抗議代表說,這是震南案遭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111號判決撤銷定讞後,環保局首次舉行環評會議。為求震南案環評快闖關,有程序瑕疵。
抗議代表表示,環保局於4月12日才將新環說書放上網,今天就要在未舉行專案小組會議的情況下,直接舉行環評大會,在地居民根本沒有充足時間了解震南公司新的規劃,就要在大會上討論,程序過於倉促,忽視居民的程序參與權。
高雄市環保局回應,會議的資訊公布及審查方式完全依照環評法規定,以及法院判決意旨,並無任何瑕疵。最高行政法院今年2月撤銷震南案環評審查結論,根據判決內容,法院對於本案撤銷後的續行處理方式有非常明確的見解,就是「應由高雄市政府所屬環評委員會重為審查」。
高雄市環保局表示,因此本案毋需進行初審小組會議,今天直接召開環評委員會重為審查的程序,完全符合法院的判決意旨。
另外,依照環評法施行細則第13條規定,環說書件內容及開會資訊,主管機關應於會議舉行前七日公布。環保局於4月12日上網公開相關訊息,今天召開環評審查會議,完全符合規定。
今天審查案為震南公司依據法院判決理由於今年3月重新檢送環境影響說明書,環保局召開環評委員會重為審查。高雄市環保局長蔡孟裕重申環評審查過程中,絕對會尊重在地居民及各方團體的訴求,各委員一定會秉持公正公開原則,依照環評法規定作出專業的判斷。(編輯:梁君棣)107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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