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鹿港老屋活化 彰縣提補助辦法
2018/4/2 17:16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2日電)彰化縣文化局推出鹿港歷史老屋活化再利用補助辦法,彰化縣文化局長陳文彬指出,文化局向中央爭取到經費,針對鹿港鎮的老屋進行活化,藉此讓鹿港老街再現古蹟原貌。
為鼓勵民眾參與老屋活化,彰化縣文化局今天舉辦說明會,針對新出爐的鹿港歷史老屋活化再利用補助辦法進行說明,說明會由陳文彬主持。
陳文彬指出,文化部的再造鹿港歷史現場計畫核定對鹿港地區進行活化再造,文化局向中央爭取到新台幣5000萬元的經費,針對老屋進行普查、活化補助方案,推動老屋走向活化新生的目標。
他說,計畫補助的對象是位於鹿港鎮內且在民國60年以前興建完成的建築物,只要是建築物或土地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基金會、文史工作者等,或是以歷史老屋營造為宗旨的公私立法人等團體、學術單位,都可以申請。
陳文彬表示,補助項目主要分為小型修繕類和文化經營類,修繕補助每案最高可補助60萬元,如果同意修繕後無償提供給文化局使用5年者,最高可以補助到90萬元;至於文化經營類每案則可補助老屋月租金最高5000元,希望藉此推動鹿港鎮的老屋重建活化風潮。(編輯:梁君棣)107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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