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107年起 超商禁售購物用塑膠袋
2017/12/22 13:11(12/22 16:24 更新)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22日電)台北市環保局今天宣布,明年1月1日起,轄內量販店、超級市場、便利商店不得販售購物用塑膠袋,但民眾可購買「環保兩用袋」,付費一次,可擁專用垃圾袋、購物塑膠袋2功能。
環保局上午舉辦「擴大減塑記者會」,副局長盧世昌簡報指出,台灣被稱塑膠王國,根據聯合國估計,西元2050年的海洋塑膠垃圾將比魚類還多,而台灣一年用掉180億個塑膠袋,平均每人一年782個,是歐盟標準3.9倍。
盧世昌表示,為了減少塑膠對環境危害,環保署公告明年1月起將擴大塑膠袋限制使用範圍,共有14業別不得免費提供塑膠袋;而台北市也率全國之先,明年1月起,量販店、超市、便利商店禁售購物用塑膠袋,並實施「兩袋合一」政策。
擴大塑膠袋限制使用範圍部分,原本已限制的類別為:公部門、私立學校、百貨公司、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現在擴大至藥美粧及藥局、醫療器材、3C零售、書局及文具店、洗衣店、飲料店、西點麵包店,共14業別。
若業者違反規定免費提供塑膠袋,初犯將勸導,第二次後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兩袋合一部分,明年1月起,台北市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業者禁售購物用塑膠袋,民眾若有需求,可購買「環保兩用袋」,只要付費一次,就可擁有購物用塑膠袋、專用垃圾袋雙重功能。
尺寸規格上,兩用袋分為3公升小型袋(每個1元)、6公升中型袋(每個2元)、14公升大型袋(每個5元)共3種不同尺寸。1061222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