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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坡地回饋金制度放寬 中市:利產業發展

2017/12/14 16:21(12/14 16:5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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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14日電)在立委張廖萬堅等人爭取下,中央已公告放寬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納制度,台中市政府今天表示,可望為回饋金繳納問題解套,將促進工業區廠商新增投資,有利產業發展。

台中市工業區開發至今,許多舊廠房面臨擴建與整修,卻礙於須繳交龐大回饋金,嚴重影響投資意願。經過張廖萬堅多次召開協調會,並敦促政院跨部會研議,釐清政策及法令疑義,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2日公告修正「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增列除外條款,並於14日正式實施。

張廖萬堅表示,台中市工業區於89年都已完成整體開發,且已繳交相當費用給管理單位,舊法的回饋金收取方式無疑有重複課徵之虞,且嚴重影響廠商擴大投資意願,顯與政府全力推動產業升級政策相互扞格。

張廖萬堅指出,這次修法增加除外條款,將可為早已完成開發的工業區繳交回饋金問題解套,避免重複課徵,也可帶動工業區廠商翻新舊廠房,增加投資意願。

台中市經濟發展局表示,修法後,原山坡地開發利用免繳回饋金要件由原來的7款增列至16款,而針對工業區部分,台中市的中部科學園區及台中工業區如進行山坡地利用開發,有機會可依修法後的條文規定免繳交回饋金,將促進工業區廠商新增投資,帶動台中市產業發展。

水利局則表示,這次修法雖讓回饋金與「水土保持法」脫鉤,但山坡地開發仍須依「水土保持法」規定擬具水土保持計畫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並函轉水利局審查,以保育山坡地水土資源、涵養水源並減免災害。106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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