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引擎吸入異物受損 桃機判賠提上訴
2017/11/19 14:10
(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機場19日電)桃園機場2014年因為滑行道出現裂縫,讓一架華航客機引擎吸入2公分大小異物,造成引擎受損,桃園地院日前判機場公司需賠償華航公司,桃機公司以尚有需釐清之處提起上訴。
2014年1月12日,華航一架班機完成載客後推至滑行道轉彎處,1號發動機突有異音及火花產生,雖修繕後原班機起飛。事後華航向機場公司索賠,雙方爭執無共識,向法院提起訴訟,日前桃園地院判決桃機公司造成華航飛機損傷,需賠償新台幣20萬8314元。
桃園國際機場公司今天表示,發生於103年的華航班機於後推時發生引擎吸入異物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日前桃園地院判決結果尚有需釐清處,桃機公司已經提起上訴。
法官表示,當天首先發現引擎吸入異物的桃勤公司拖車司機開庭時證稱,飛機後推到滑行道轉彎處發現有一個2公分大的東西在引擎裡面轉,之後吸入引擎裡冒出火花。法官依此說法加上第三方公司認證,及相關法令規定,認為桃機公司對滑行道有維護管理責任,需賠償華航飛機損傷20萬8314元。106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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