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台版華爾街之狼 羅栩亮二審判7年

2017/6/14 10:49(6/14 11:04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4日電)醫材廠商兆良科技公司負責人羅栩亮被控販賣未上巿股票而遭起訴,外界形容如電影「華爾街之狼」翻版。高等法院今天依違反證交法判他7年,不法所得逾7000萬元沒收,可上訴。

在押的羅栩亮今天被提訊到庭聆判,他還押時,面對媒體提問,不發一語。

台北地檢署在民國104年10月偵結本案,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嫌起訴羅栩亮等19人。檢調查出,兆良科技找創投公司行銷自家股票,也要求公司員工須認購股票,用「印股票、換鈔票」手法。

檢方指控,羅男等人以虛偽手法詐偽發行兆良公司股票,不法所得新台幣2億4993萬7000元。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去年依證交法判羅男6年、公司法部分判7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宣判。1060614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