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統長基劣油案 台中高分院勘驗油品
2017/6/2 16:02(6/2 17:35 更新)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2日電)大統長基劣油案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替消費者求償,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今天勘驗證物,由法官逐一審查油品,確認是否由大統長基生產、且是消費者購買,以進行後續訴訟作業。
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替2840名受害消費者提出團體訴訟,向大統長基提出民事求償。彰化地方法院一審宣判,大統長基公司與高振利應連帶賠償受害者新台幣9105萬6834元。
消保會認為金額過低上訴,由台中高分院進行審理,今天在院內大禮堂進行勘驗程序,由受命法官王銘勘驗,多名書記官、法官助理並協助進行勘驗,共分20組同時進行,兩造當事人均派員到場。
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共派24名人員到場處理,協助消費者與院方勘驗舉證的油品。協會表示,雖過程費時費力,但希望透過相關程序,讓訴訟舉證更完備。
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表示,本月9日、16日會再進行兩場勘驗程序,以確認油品是否由大統長基生產,且由被害人所購買。106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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