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抽驗濕麵製品 3件含防腐劑
2017/5/15 13:12(5/15 13:39 更新)
(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15日電)高市府衛生局加強轄區餐飲麵店進行販售濕麵製品抽驗,抽驗包括麵條、烏龍麵、水餃皮等加工製品共37件,其中3件不符規定,違法添加苯甲酸(防腐劑),要求業者立即下架回收。
衛生局今天公布4、5月抽驗結果指出,3件不合格產品為餃子皮、汕頭意麵及寬麵條,進一步追查2件來源為小型製麵業者,已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裁處,另有1件來源為台南市,已移請轄管衛生局處辦。
衛生局指出,濕麵製品含水量高,不易久存,規定不得使用防腐劑,但仍有業者任意使用;衛生局說,民眾長期偏好食用同一類食品或過量食用非法添加的防腐劑可能會造成身體不適,如腹痛、嘔吐、拉肚子或危害人體之肝、腎及神經系統。
衛生局指出,食品添加物的使用規定應按「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暨限量規格標準」規定,違者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及第47條,可處新台幣3萬元到300萬元的罰鍰。
抽驗結果違法使用防腐劑的3家業者分別是餃子皮業者在新興區中正市場內、寬麵條業者位在湖內區拌麵餐館、汕頭意麵位在湖內區客家美食館,其中拌麵店的麵條來自於台南市。
衛生局說已要求業者立即下架,不能再販售,同時依法開罰。
衛生局105年度曾對具規模的11家米麵濕製品製造業加強稽查輔導,今年續監控中小型製麵業者,並就高風險業者進行源頭管理,呼籲食品製造業者勿濫用食品添加物,重視製程、環境衛生及自主管理等。1060515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