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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學生權益 中市府要求補教實名制

2017/5/12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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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12日電)台中市政府教育局今天表示,即日起全面要求補習班廣告行銷使用真實姓名,未來將納入稽查項目。

作家輕生引發國民對補教界教師採用別名授課的高度關注。

教育局表示,為加強維護中市補習班學生安全,即日起將全面要求補習班廣告行銷時,使用教師真實姓名,並可加註別名;同時要求補習班將教師真實姓名公告於班內明顯處,以利家長及學生識別。

補習班授課教師真實姓名登載與招生文宣附註教師別名核對,也將納入補習班稽查項目,保障學生權益。

教育局將於2週內要求所轄補習班,報送教職員名冊到教育局檢核,補習班也須落實到「台中市短期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網站登錄及更新教職員名冊。

教育局將與社政單位合作,共同查核現職補習班教職員是否有法規所列不適任情事,積極管理,避免類似不幸事件發生。

教育局說,目前採「檢核良民證、定期稽查、要求依法即時通報」三層嚴密防護措施保護學生,補習班業者申請設立或教職員異動,都須以真實姓名報送身分資料。

經檢核教職員近3個月「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並透過「全國不適任教育人員查詢系統」再次查核確認無不適任情事,教育局備查資料都是授課教師真實姓名。

教育局說,將持續加強稽查、積極管理,未依規定辦理者,依「台中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規定,視情節分別為糾正、限期整頓改善、停止招生等處分,如不改善,最重可撤銷立案。10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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