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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輕農民水井規費負擔 向中央爭取補助

2017/4/22 17:19(4/22 17:4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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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國芳雲林縣22日電)雲林縣近日因水井水權登記收費問題,造成農友誤解與反彈。縣府水利處今天表示,這筆費用是依中央既有規定收取,並非另行增訂收取,已爭取履勘費用由中央補助。

雲林縣水利處指出,合法水井規費是依據經濟部水利署90年10月24日頒布「水權登記收費標準」規定,每一水權登記案件收取工本費用為新台幣2700元,包括履勘費1000元、登記費1200元、水權狀費500元。

水利處表示,這筆費用是依中央既有規定收取,並非另行增訂收取,縣府已向中央爭取履勘費用減免,如中央核准,可望將工本費用降低為1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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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處說,對於雲林、彰化地層下陷問題,過去中央採取的政策,只要查獲違法水井便封井填塞,但農業用水關乎農民生計,因此縣府曾向中央請命,應該輔導既有水井合法登記,而非阻斷水源,影響生計。

水利處指出,縣府自102年推動既有水井主動申報納管政策,當時中央無相關法令可賦予納管水井合法空間,直至104年12月間完成修改地下水管制辦法及105年9月間完成修改水利法施行細則,才正式賦予既有納管水井輔導合法及免於填塞依據。10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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