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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要安全 延長酒後駕車違規講習時數

2017/3/2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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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2日電)鑑於近期接連發生酒後駕車肇事致人傷亡事件,公路總局配合新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規定,延長酒後駕車道路交通安全違規講習時數。

臺北市區監理所表示,自106年3月1日起寄發的新制講習通知單,「酒駕專班」講習時數自4小時增為6小時;「酒駕再犯專班」上課時數自6小時增為12小時。

監理所指出,其中「酒駕再犯專班」課程內容,除增加酒駕生命教育、戒酒案例分享、法律責任及酒精對人體健康影響的教育、酒癮預防與治療等外,並安排至財團法人創世社會福利基金會進行實地教育,希望透過延長講習時數及增加「震撼」教育,以遏止酒後駕車者僥倖心態。

監理所呼籲,違規駕駛人於接獲道路交通安全講習通知後,應按各辦理講習單位指定日期,攜帶講習通知單、國民身分證或駕駛執照前往講習場所報到參加講習。

監理所說,如無正當理由,不依規定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4條第3項規定,處新台幣1800元罰鍰;經再通知依限參加講習,逾期6個月以上仍不參加者,則吊扣其駕駛執照6個月。

監理所表示,為維護駕駛人及其他用路人交通安全,請駕駛人只要喝酒就不要開(騎)車,共同營造安全的交通環境。 10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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