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爆首件國賠成立 高市府表遺憾
2016/11/16 15:28
(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16日電)氣爆災民楊伯祿對市府提告請求國賠,高雄地方法院日前判市府上訴無理由,二審定讞判市府國賠新台幣4萬元。對此,高雄市政府表示遺憾。國民黨高市議會黨團則要求市府應責任。
市府法制局長許乃丹說,尊重司法,但對判決結果甚表遺憾。她說判決不能真正凸顯實際肇事者。國賠只是用人民納稅的錢去幫肇事者的榮化、華運支付這個損害賠償金,並不公平。
國民黨團總召黃柏霖及市議員陳麗娜指市長陳菊至今不認錯,對請求國賠的氣爆災民極盡刁難,寧花納稅錢請律師、也不願盡速理賠4萬給災民,最後輸了官司,苦了災民、浪費公帑。
國民黨指市府用司法凌遲重傷者,願花大錢請律師打代位求償官司,另方面對重傷者所提國賠訴訟卻設法阻撓推託。
楊伯祿因汽車毀損提告求償10萬元,陳麗娜說市府為此找律師,市府打輸一審訴訟不願賠4萬,又花錢另找律師,一二審共花11萬對付災民,批評市府寧拿11萬元納稅人的錢來打災民10萬元的理賠官司。
陳麗娜說,楊伯祿的二審判決書清楚載明,氣爆發生是因包覆在排水箱涵內的4吋管線因懸空鏽蝕破損致丙烯外洩導致,而管線懸空是起於箱涵施工不當。
許乃丹指出,法院在一審就沒有釐清氣爆責任和因果,再加上是不到10萬元的小額求償,開庭次數少,市府的法律見解陳述有限,希望後續其它氣爆國賠案,能有更多和法官討論的機會。
許乃丹說,國賠是用納稅人的錢,其他案在一審後,市府都有提起上訴。
災民共提國賠284件,拒賠後起訴15件,第一審已判8件,目前尚有7件上訴審理中。105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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