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抽驗魚肉煉製品 3件不合格
2016/10/22 09:25
(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22日電)台中市政府日前派員抽驗市面上魚肉煉製品等丸類24件,檢驗結果3件丸子檢出過氧化氫與規定不符,衛生局立即通知產品下架,並依規定後續調查。
衛生局日前派員到超市賣場、雜貨商店、工廠食品行等處,抽驗豆腐製品12件檢驗「防腐劑」,檢驗結果全數合格。
抽驗魚肉煉製品等丸類24件,檢驗「過氧化氫(殺菌劑)、二氧化硫(漂白劑)、硼砂(非准用添加物)」,結果3件丸子檢出過氧化氫。
衛生局表示,抽驗不合格丸子是在龍井區金喜美股份有限公司龍井營業抽驗的「大花枝丸」、大雅區木蘭食品有限公司抽驗的「鱈魚丸」「花枝丸」,均為檢驗出過氧化氫。衛生局通知產品下架並依規後續調查。
衛生局說,過氧化氫是食品添加物殺菌劑,具殺菌、防腐效果,依規定食品中不得殘留,食品若殘留雙氧水吃下肚恐致噁心、嘔吐等症狀,會影響健康。
衛生局長徐永年表示,丸類及豆腐都是民眾常購買的烹調食材,若食品業者未依食安法合理正確使用食品添加物,經檢出不合格將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台中市各區衛生所提供「過氧化氫檢驗試劑」民眾可免費索取,初步檢測食品有無過氧化氫殘留的疑慮,確保食用安全。10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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