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工領不到薪水 北市要黨產會釋疑
2016/10/20 14:45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20日電)台北市勞動局今天說,關於國民黨工未領薪水一事,將以最速件發函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對「法定義務」定義及對國民黨禁止處分財產情形,請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釋疑,釐清爭議。
勞動局表示,雇主按時給付工資給勞工,是勞動基準法的主要核心保障事項,依據勞基法第22條及第23條,要求雇主應依照勞雇雙方約定發薪日全額給付工資,就是為保障勞工權益;雇主未給付工資,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得處新台幣2萬元至30萬元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至於國民黨工領不到薪水一案,勞動局自10月5日接獲中國國民黨企業工會來函陳情國民黨積欠勞工9月份工資,隔天隨即發函,限期國民黨18日前給付工資。
國民黨在18日下午回函,勞動局在19日收件,國民黨陳述是因資金遭凍結,認為給付勞工工資應屬於「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的「法定義務」履行。
勞動局說,因該條例為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主管,基於行政一體原則,將以最速件發函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針對「法定義務」定義及對國民黨禁止處分財產情形,請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釋疑,以釐清爭議。
勞動局長賴香伶表示,工資收入為勞工主要經濟來源,連帶影響勞工家庭生活,此案影響勞工人數眾多,呼籲國民黨應積極另尋其他可能管道解決積欠工資事宜,以維護勞工權益。
她表示,若持續未給付工資,本於保護勞工立場,仍將依法辦理。10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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