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多項交通措施上路
2016/9/1 09:38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1日電)台中市多項交通措施9月1日起上路,包括與多家大學合作增加3條公車路線進入校園、持電子票證進出5處公有公營停車場停車費8折、台中市計程車一律照錶收費等。
台中市交通局長王義川表示,繼日前市公車97路延駛苗栗苑裡高中、206路及219路延伸至石岡國中後,交通局區域聯合治理及公車進校園政策再升級,9月1日起,108路市區公車延進南投草屯旭光高中、南開科技大學;151路行駛進朝陽科技大學校園;162路行駛進靜宜大學,希望藉此增加大學生搭車意願,降低機車使用及事故發生機率。
為鼓勵民眾使用電子票證進出停車場,交通局自9月1日起至今年底,民眾使用悠遊卡、一卡通等電子票證進出市政大樓地下停車場、市政公園地下停車場、陽明市政大樓地下停車場、府後街地下停車場、南屯國小地下停車場等5處公有公營停車場,將享停車費8折優惠,且進場後若30分鐘內離場,則免付停車費。
搭乘計程車的民眾也要注意,9月1日起台中市計程車一律「跳錶收費」,交通局說,尚未更換新錶的計程車則依舊運價跳錶收費,不可以未換錶為由,向乘客超收車資。
王義川強調,台中市境內所有計程車皆須依「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規定計程車裝設自動計費錶並按錶收費,台中市沒有可直接議價喊價的規定,目前包括機場計程車不按錶收費任意喊價的情事都屬違法,歡迎民眾檢舉,如確認計程車違規事證,交通局會依公路法處9000元至9萬元罰鍰。10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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