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復辦理屏東美展 即日起至8/31收件
2016/4/20 08:33
(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20日電)屏東縣政府今年恢復辦理屏東美展,即日起至8月31日初審收件。相關競賽簡章可上屏東縣政府文化處官方網站查詢。
縣政府文化處表示,徵件種類規劃為4大類別,第1類水墨、膠彩、書法與篆刻;第2類水彩、版畫、油畫、粉彩、複合媒材、壓克力;第3類雕塑、工藝、裝置綜合媒材;第4類攝影、視覺設計、新媒體。
文化處表示,屏東美展將採用雙年展輪流展出方式,2016年先以第2類、第3類為徵件類別,2017年競賽類別則是第1類與第4類。
每一徵件類別各遴選1名「屏東獎」,頒發獎座與獎金新台幣15萬元整,文化處歡迎全國藝術同好踴躍參賽,相關競賽簡章請上屏東縣政府文化處官方網站(https://goo.gl/l6IJuQ)。105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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