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刻關防訛詐父親 金門警方查獲送辦
2016/4/6 17:29(4/6 20:11 更新)
(中央社記者黃慧敏金門縣6日電)金門縣一李姓民眾酒後駕車,經金門地方法院判罰新台幣9萬元;李男卻私自刻印地檢署關防和繳納罰金收據,蓋印後取信父親,詐得9萬元;遭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查獲送辦。
縣刑大表示,擔任旅館夜櫃的李姓民眾(男、36歲),因酒後駕車違反公共安全罪,遭警查獲送辦,經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簡易庭判處罰金9萬元,但李男卻藉機向父親騙取現金。
警方說,為了取信父親,李嫌異想天開偽刻地檢署、地方法院關防及書記官職章,並私印繳納罰金收據,蓋印後,讓父親過目後,騙得9萬元。
刑大透過網路追查出嫌疑人身分,原以為是詐騙集團車手,執行搜索調查後逮獲李嫌,並得知李嫌騙得的9萬現金並未繳納罰金,不但挪為他用,而且全數花費殆盡。全案依刑法偽造公印或公印文罪,移請地檢署偵辦。
金門縣警察局表示,近來全國各地履見詐欺案,危害民眾財產,是政府防範施政重點;局長林漢堂呼籲民眾,對於各官署的傳票及各式影響財產的文書及機關催繳罰金通知書,應再三查詢確認,避免遭詐欺集團所騙,造成財產損失。105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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