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仲裁獲展延 北市府:遠雄仍違約
2016/3/23 19:32
(中央社記者顧荃台北23日電)大巨蛋仲裁判斷遠雄可展延工期110天,北市府今天表示,展期後遠雄仍需在104年4月17日完工,仲裁庭判斷的結果,證明遠雄巨蛋公司明顯違約,市府並呼籲遠雄同意公開仲裁結果。
北市府表示,台灣營建仲裁協會的仲裁庭最後判斷,大巨蛋完工暨取得使用執照期限,自103年12月28日起展延110日,依仲裁結果,遠雄巨蛋公司應於104年4月17日完工,仲裁庭判斷的結果,也證明遠雄巨蛋公司明顯違約。
北市府說,去年5月遠雄因涉及違反建築法第58條,大巨蛋遭勒令停工,但工期展延110天後,應完工期程仍在勒令停工前,因此遠雄未如期完工,與北市府勒令停工沒有任何影響與關聯。
北市府說明,遠雄原主張因為棄土清運時間經環評同意延長,展延工期日數890天,後修正為459天,仲裁庭最後判斷遠雄可展延工期只有110天,顯見遠雄所提出的要求,被仲裁庭認定無理由。
北市府強調,遠雄巨蛋公司施工進度嚴重落後,屬重大違約情事,未因聲請仲裁改變。為顧及全體市民安全及權益,後續仍會與遠雄積極協商,期盼雙方共同解決公安疑義。
另外,北市府發言人林鶴明表示,關於仲裁結果,北市府原本希望公開,但公開需要雙方同意,如果外界對仲裁結果還有疑慮,呼籲遠雄同意公開仲裁結果。105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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