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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糞尿再利用 雲林列重點推動

2016/2/19 08:18(2/19 09:2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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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葉子綱雲林縣19日電)配合「畜牧糞尿沼液沼渣作為農地肥分使用」政策,雲林縣環保局表示,今年度將畜牧糞尿再利用,列為重點推動項目。

雲林縣環保局長林長造指出,因應國際環保趨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正積極推動「畜牧糞尿沼液沼渣作為農地肥分使用」政策。

雲林縣將在今年度舉辦20場次的水污染法令及沼渣、沼液運用推廣宣導說明會,改變過去廢水、廢棄物處理的做法,將畜牧糞尿轉為資源,經厭氣發酵,可當有機肥分來施灌農地。

林長造指出,「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在去年11月修正公告,訂定畜牧糞尿厭氣發酵當農地肥分使用專章。

未來如全量施灌,經主管機關審查同意,未排放至地面水體,就不需再申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或水污染防治許可證,可免繳交水污染防治費,也不擔心排放水體超標被處分。

林長造表示,如此一來,廢水處理節省好氧曝氣處理操作電費,畜牧糞料再利用或發電,可販售碳權或綠電,增加收入,並減少廢水排入河川,環境回復清淨,提升民眾收活環境品質,達到「田肥水清」及環境永續的目標。105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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